• 地方政府電子政務建設的主要問題
    來源: 作者: 發布時間: 2006-05-16

     面對電子政務建設中千頭萬緒的問題,作為地方政府的一個電子政務建設者,在現行行政體制下,怎樣做才能有效解決電子政務建設從認識到操作各層面的矛盾和問題?t在認真分析國內先進城市的建設經驗和建設效果后,我認為,雖然地方政府在電子政務建設中各有地方特色,會出現一些獨特的矛盾和問題,但我國地方政府電子政務建設中存在著一些關鍵的共性問題,在較大程度上影響和制約著地方政府的電子政務建設進程。 

    1.電子政務建設得到了領導的高度重視,但各級領導認識不統一,理解不夠深入,沒有形成建設的合力
    目前,地方各級政府均對電子政務建設的重要性有不同程度的認識,各級領導也普遍將電子政務建設提升到抓住機遇,轉變政府職能,改善政府服務的高度來認識。但究竟什么是電子政務,電子政務在工作中能夠發揮多大的作用,認識并不清楚,有的把電子政務僅僅當作政府部門的計算機化,不重視軟件的開發和政府業務流程的整合,而是用計算機系統去模仿傳統的手工政務處理模式,結果很多政府部門的計算機設備成為高級打字工具,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有的簡單地把電子政務等同于政府上網,以為把政府一些政策、法規、條例搬上網絡就萬事大吉,沒有把傳統的政務工作同網絡服務有機地結合起來。對電子政務的系統性及其在信息化建設當中的地位缺乏認識。
    由于國內對電子政務各種概念的爭論和炒作,產生了不少電子政務概念上的誤區。電子政務建設中各應用系統強調本身的重要性、獨立性,國家各部委都有各自的政策性文件規定本系統的建設,使地方政府在建設中無所適從。信息安全管理上邊界的模糊,標準不清,安全與開放共享的限度爭論不休等,都使沒有時間長期跟蹤和研究電子政務建設的各級領導對電子政務有著不同的理解。此外電子政務的核心是“政務”,而目前地方政府的改革處于動態的進行過程,對地方政府行政理念的模糊,各級政府部門對本身行政行為中存在的職能交叉,政府服務缺位、錯位、不到位的現象進行調整,也產生了不同的電子政務需求理解。
    推進電子政務可以給商家、百姓、社會帶來的益處早已被人們所認識,但如何將信息技術溶入政務流程,確實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情。信息技術在政務工作中使用的前提:要求接受者是理性的、科學的、規范的,或者接受方有著強烈的使用愿望方可實施。那么實施電子政務的關鍵在于政府最高決策者對于使用信息技術的認知程度,政府部門最高決策的力度決定了電子政務實施的有效程度。
    目前,各地方政府進行電子政務建設時雖得到了領導高度重視,而推進時卻心中無底,難以決策。各級負責具體建設的領導們又常常各執一詞,進行項目建設時各自為政,步驟不協調,難以形成共同建設的合力,往往使各地方政府電子政務建設規劃流于形式,公共平臺和資源共享目標難以達到。

        2.電子政務工作機構比較健全,但工作機制不夠順暢
    各級地方政府中基本都成立了電子政務建設領導小組,名稱雖不盡相同,規格都比校高,一般是主要行政首長擔任領導小組的組長。各級各部門大多有專門的信息辦,指導本地電子政務建設,也有相應的信息中心承擔具體的項目建設。不少地方政府還成立了專門的專家咨詢委員會,以備項目審查和咨詢。應該說各地方政府的電子政務建設機構比較健全,但工作機制不順暢,作用也很有限。主要表現在:一是體制不順。如,國家信息辦公室歸國務院領導,但地方政府的信息辦公室??或稱信息中心??則有的地方歸政府辦公室領導,有的地方歸科技部門領導,有的地方屬于政府的職能部門,有的地方則成了事業單位。二是職能不清。本來政府部門的電子政務領導機構應統一領導、管理電子政務工作,但現在普遍擔負不起這個任務。即政府對公眾的電子政務和政府對企業的電子政務服務等??沒有對應的部門統籌管理。甚至有些機構重復設置,職能交叉,互相掣肘。如電子政務的安全管理,一般的地方政府進行電子政務建設時都受到保密局、機要局、國家安全局、公安局、信息辦等多個部門的管理,但每個部門進行管理時權責邊界并不十分清楚,特別是工作的標準沒有明確具體的規定,致使建設與安全成為長期爭論不清的矛盾,關鍵部門的電子政務應用難以順暢開展,對信息資源共享的阻礙尤為明顯。公共項目的建設和運行中,同級政府中負責建設和使用機構間矛盾也比較突出。

        3.電子政務建設與行政體制改革的融合度不夠
    電子政務建設屬一項利國利民的創新工程,“電子政務”的關鍵是“政務”,而不是“電子”。但長期以來各地各級政府由于對信息技術了解有限,不少領導者只是把電子政務當成一種新技術,以為只要投資,有了硬件設備就算建成電子政務。對如何將技術與政務有機結合的問題缺乏認真研究,特別是對于在建設電子政務過程中可以改造、優化政務結構與工作流程缺乏足夠的認識,沒有理解到提高電子政務水平的關鍵不在于技術,而在于對政府行為、公共管理行為的研究和改進。在政府決策層面,電子政務建設與行政體制改革幾乎是相互獨立的兩件事。

    4.信息資源共享的基礎薄弱,體制障礙難以突破
    改變政府目前信息采集、信息登記、信息交換、信息發布等政務信息流過程中的一系列體制問題(如條條分割、塊塊獨立,政府業務流程管理,政府信息保密、共享、公開體制等),形成與信息化相適應的政府行政辦公機制。從根本上解決部門和領域信息割據、網絡不能互聯互通、信息不能共享、低水平重復建設、信息安全隱患等要害問題。

    5.電子政務建設框架中關鍵問題亟待進一步明確
    地方政府在進行電子政務建設時,很大程度上受到國家政策的影響,在國家電子政務起步階段,總體框架并不明確,地方政府的建設依據往往是各部委的文件,當時執行的最多的是國辦下發關于電子政務建設的文件,在“三網一庫”的框架下進行建設。2002年中辦、國辦聯合下發17號文件后,根據文件精神,地方地府的電子政務建設按“二網、一站、四庫、十二金”的框架開展,建設總體框架的爭執才逐步統一。
    然而,地方政府建設電子政務過程,國家電子政務框架下的一些關鍵問題不夠明確,執行難度較大。如國家規定電子政務的網絡由“政務內網”和“政務外網”兩部分構成,二者間實行物理隔離。“政務內網”主要是副省級以上政務部門辦公網,與副省級以下部門物理隔離;“政務外網”是政府的業務專網,主要運行政務部門面向社會的專業性服務和不需在內網上運行的業務。盡管內外網絡結構劃分有了明確的規定,但其中的問題依然復雜。“政務內網”從中央到省一級已基本明確,但是從省到市、縣、鄉鎮,究竟應該延伸到哪一級、什么建設規模,目前沒有統一規定。省一級部門的業務系統如何與下一級部門業務系統相連接,如上一級部分業務在政務內網,下一級業務系統在政務外網,中間采用了物理隔離,不能進行信息交換,業務系統該怎么建?如果都建在政務內網上,對外服務又怎么辦?都建在政務外網上,安全又怎么辦?信息安全方面的原則性的規定比較多,而矛盾性的規定也比較多,如政府信息以公開為原則,又要做到安全保密,那么到底按什么規定進行信息保密,采取什么級別的保密措施,信息安全域劃分的政策法規依據是什么?諸多問題困擾著地方政府電子政務建設,亟待明確解決。

    6.保障電子政務建設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善
    電子政務建設離不開良好的法律法規環境。為了促進電子政務的發展,世界主要發達國家都制定或修改了相關法律。我國目前電子政務的法律法規很不健全,只是由行政機關對互聯網管理出臺了一些限制性的行政法規。政府信息化缺乏基本的法律和制度保障。如缺少政府信息公開法、政府信息資源管理法。原有的一些法律已不能適應信息化發展的要求。
    各級地方政府為規范本地電子政務建設,紛紛出臺一些地方法規或政策性文件,由于沒有上位法的支撐,也由于電子政務建設中許多問題處于探索階段,出臺的政策法規不成體系,效力有限。電子政務建設中由于體制原因,以及部門利益的驅動,也使地方政府出臺的電子政務建設規約性的規定執行難度大。

    7.安全管理過度缺位問題突出,系統防范機制不健全
    政務活動不同于商務活動,它關系到黨政軍各部門、國民經濟各系統乃至整個國家的最高利益。安全是電子政務建設應該考慮的首要建設原則。在安全問題上,不能簡單理解為物理隔離就安全,也不是一句“誰上網誰負責”就明確了責任。由于各地方政府都有多家涉及安全管理的行政部門,但沒有一家在系統完整地考慮電子政務建設的總體安全問題,加之各部門要求不明確,職能有交叉且難協調,國內真正系統而有效地建立安全防范機制的地方政府幾乎沒有。
    此外,目前各地方在進行電子政務建設時,安全和開放是很難把握的一對矛盾,一方面是政務公開,改善公共服務的要求,另一方面又有國家安全、信息保密、社會穩定、輿論導向等方面的規定要遵守,而面對安全方面的問題,有關職能部門的指導和解釋常常模糊片面,說到不安全誰都能管,問到什么情況下安全就都不能做出明確的指導。在具體項目或工作的指導中又常常過度強調安全,如果將物理隔離、安全防護等手段完全到位,常見的情況是不但使涉及敏感信息的核心應用系統難以收到應用效果,也并沒有做到電子政務的安全。

    8.缺乏固定的研究團隊和穩定的技術隊伍
    地方政府的電子政務在技術支撐方面面臨兩個重要的缺陷,一是電子政務建設中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卻沒有支撐的研究團隊跟蹤研究并及時提出解決方案,地方政府對這樣的研究團隊既“養不起”,也“養不好”,更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并采取措施。電子政務的承擔部門常常采取頭痛醫頭、腳疼醫腳的辦法來處理面臨的問題,又何談適時地出臺地方標準、各類技術規范、及時處理系統間共享技術問題。二是政府公務員普遍應用水平不高,就是電子政務承建部門由于體制、待遇等方面的原因也難以保持一支較為穩定的技術隊伍。新的電子政務項目建設還好說,可以一次性的對外合作,由市場主體實施,但系統建成后的運行、培訓、維護、升級都成了麻煩事,在政府進行服務外包機制沒有形成的條件下,成為影響系統運行效果的瓶頸問題。

    9.現有公務員的信息化應用技能不高
    任何信息化工程成效如何,關鍵在人。電子政務也不例外,如果沒有人用或沒有會應用的人,再好的應用系統也是形同虛設。
    當前,地方政府的人力狀況無法滿足電子政務發展的客觀要求。在政府部門能夠熟練掌握電腦和網絡的公務員數量十分有限。同時公務員受到電子政務和傳統政務工作方式的雙重壓力,在電子政務的建設階段,不可避免地要求公務員在承擔傳統方式的政務工作的同時,又能夠適應電子政務的需要,而許多公務員本身的思維慣性和工作壓力使其主動適應電子政務要求的思想動力不足,越是基層政府人員素質差距越大,具體工作的壓力越大,思維的惰性和慣性阻力也越大。加之有時相關部門組織的學習培訓枯燥難懂,學過就忘,效果不明顯,公務員信息技術應用水平不高的問題一直未得到很好解決。 (本文作者系湖南省長沙市信息辦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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