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這些問題,在“2007亞太公共服務高峰論壇”上,參與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制定的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周漢華,以及美國管理與預算辦公室電子政務與信息技術辦公室副總監Timothy K. Young、保加利亞國家行政管理與行政改革部電子政務主管Youri Alkalay、思科系統中國技術有限公司總裁林正剛等進行了討論。
????Timothy K. Young:美國立法的原則是要做到“立法平衡”,強制性的法律和保障性的法律大體相當。換句話說,立法的作用,不僅是要有直接的拉動力,也需要防止某項建設倒退而給予推動力。美國在電子政務建設之初,就出臺了部分相關法律,相對中國法制環境要完善一些,此時清理一些冗余的法律也在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