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個人網店是否需要進行工商登記終于有了定論。國新辦日前召開商事制度改革相關發布會,有媒體稱,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會后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不強制要求個人網店進行工商登記,“不具備工商登記條件的網店,應向其所在的第三方平臺登記相關信息”。
此前,一篇名為《自然人網店應辦理工商登記》文章再次引發“個人網店是否需要工商登記”的熱議。對此,張茅表示,不強制要求個人網店進行工商登記,因為部分網店不具備公司登記條件,甚至不具備個體工商戶登記條件,不過,這部分網店應該向其所在的第三方網絡平臺登記相關信息。
張茅表示,從前年開始的工商公示系統建設就是把所有企業的有關信息歸集到企業的名下,這不同于目前有些部門搞的企業信息共享系統、企業信息交換系統。它把企業登記的一些基本情況,比如法人代表、出資規模等信息,還有企業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歸集到每一個企業的名下,使社會各方面都能夠隨時查詢。只要查詢這個企業,就能了解到它的基本情況。
另外,工商部門還和其他部門建立了信息共享、聯合懲戒機制,比如安全生產、金融部門、法院,對企業的處罰也列到企業的名下,“企業納入經營異常名錄之后,如果在三年內不改正,就會被納入嚴重違法企業的名單,就是所謂的‘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