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后歷經8個月,格力電器15%國有股權轉讓終于要進入倒計時。根據格力電器昨天午間發布的公告稱,股權轉讓事項取得重大進展,現大股東格力集團與最終受讓方珠海明駿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擬簽署股份轉讓協議。為避免股價波動,格力電器從昨天早間開盤起已經停牌。
擬轉讓股權15%
今年4月8日晚間,格力電器一紙公告引發外界關注。公告稱,控股股東格力集團函告公司,擬通過公開征集受讓方方式協議轉讓格力電器15%股份,轉讓價格以公開征集并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批復的結果為準。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轉讓完成后,格力電器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可能發生變更。
格力電器控制權何去何從引發外界大量猜測。這樁股權轉讓之所以引發如此關注,一方面是格力電器本身就是對外界具有天然吸引力的企業;另外,作為“中國制造”代表的格力電器的控股權轉讓可能將涉及國有控股權問題,也就是說股權轉讓之后格力電器可能不再是國資控股,這也曾是外界關注此次交易能否成行的關鍵。
引發國資委關注
對此,國務院國資委秘書長、新聞發言人彭華崗還曾在今年4月16日的央企一季度發布會上專門對此作出回應,雖然格力電器的國有股權轉讓權限屬于珠海市國資委而不屬于國務院國資委的權限,但他還是表示,“在推進混改上,國資委一開始就提出對于處于高度競爭領域的商業類企業的改革要求是,可以絕對控股、相對控股,也可以參股,關鍵是要根據市場情況、企業發展情況。只要有利于企業持續穩定發展、市場競爭力提高、國資保值增值,國資委都支持。”這也是國資最高監管層對格力股權轉讓的一次明確表態。
股權轉讓簽約推遲20天
格力電器10月28日發布《公開征集受讓方的結果公告》,稱格力轉讓股權的最終受讓方為珠海明駿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根據《公開征集受讓方公告》披露的公開征集方案,意向受讓方應自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格力集團簽訂《股份轉讓協議》。
值得注意的是,格力電器在公告中還指出,意向受讓方應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質量,維護公司持續健康發展,且本次受讓申請材料中的受讓意向書要求意向受讓方提出維護管理層穩定的具體措施及未來與管理層合作的具體方案。據悉,最終受讓方珠海明駿還通過受讓意向書書面邀請的形式向格力電器管理層提出了合作邀請,若格力電器管理層最終接受珠海明駿的邀請,并依據受讓意向書提出的邀請方案展開合作,雙方需在珠海明駿與格力集團簽署《股份轉讓協議》前對具體合作方案予以明確并對外披露。公告特別表示,格力電器管理層是否接受最終受讓方的邀請以及雙方最終能否就合作方案達成一致尚存在不確定性。
11月12日,格力電器發布公告稱,鑒于股份轉讓協議的內容尚有未盡事宜,珠海明駿和格力集團股份轉讓協議簽約日期延后。股權轉讓簽約突然推遲頓時讓外界大感意外,很多人認為這是因為受讓方未獲董明珠等格力電器管理層認可。
直至昨天,格力股票停牌并發布公告表示雙方“擬簽約”,但這份轉讓協議為何晚簽了20天,至今原因成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