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善我國網絡安全立法保護機制的思路
    來源: 作者: 發布時間: 2006-05-31

    今年世界電信日的主題是“讓全球網絡更安全”(PromotingGlobalCybersecurity)。隨著我國加入WTO后對外開放的進一步擴大,各方面的國際交流日益增多,網絡安全將面臨更大的壓力和挑戰。因此,國家應當把網絡安全與信息的法律保護放在前所未有的戰略高度進行審視,呼吁全社會廣泛關注國家網絡安全問題和法制建設,提高全民網絡與信息安全意識,加快完善我國網絡信息安全立法和法律保護機制,維護企業和用戶的合法權益,促進信息產業的健康發展。

    網絡安全立法保護 宜關注緊迫課

    題快速發展的互聯網網絡產業與社會經濟的融合更加密切,從而推動社會信息化進程加快。尤其是互聯網具有的跨國性、無主管性、不設防性、缺少法律約束性,網絡信用體系尚未建立,在為社會經濟發展帶來機遇的同時,也帶來巨大的法律風險。網絡技術在給人們帶來極大方便的同時也給人們帶來無限擔憂,網絡發展中出現的法律問題應引起全社會的足夠重視。

    網絡與信息安全的隱患不斷加大。目前我國網絡的管理與經營還很不成熟,特別是互聯網的管理方式松散,已引發了很多社會問題,受到政府和公眾的普遍關注。現在充斥于網絡中的有害信息,包括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安全、擾亂公共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破壞文化傳統和倫理道德及有傷風化的信息,在社會上負面影響很大。

    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尚未有法律的途徑解決。網絡消費者權利的基礎是獲取網絡消費信息的權利,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網絡消費者與其他消費者是相同的。一旦發生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如何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目前還尚未有法律法規保護。

    網絡知識產權保護問題十分突出。對于計算機硬件和軟件,可以由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給予保護。由于在網絡中很容易對各種作品和其它信息進行復制、篡改、演繹等,更容易跨越國境傳輸,因而在實踐中對知識產權的合理使用界限、權利主體認識、證據效力、歸責原則都不同于普通民事訴訟法的要求,因此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存在的法律問題十分突出。

    公民隱私等個人數據權的保護問題。在網絡經濟活動中,如何界定個人隱私的范疇、保護合法的個人隱私,防止把個人隱私作為謀取經濟利益的手段,這將成為網絡發展中首要的法律難題,我國在這方面的法律還是空白的。

    隨著計算機信息網絡的廣泛應用,計算機違法犯罪問題日趨嚴重。目前計算機犯罪的主要類型有:“黑客”非法侵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網上制作、復制、傳播和查閱有害信息,如傳播計算機病毒、黃色淫穢圖像等;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非法盜用、使用計算機資源,如盜用賬號、竊取企業商業機密等犯罪行為。計算機犯罪的特點是作案時間短、不留痕跡、隱蔽性強、危害性大,有些犯罪行為按傳統刑法難以定罪量刑。我國的刑法雖然列入計算機犯罪的一些內容,但是沒有對網絡犯罪的各種犯罪名予以界定,不利于法律的適用。

    加強網絡安全立法保護 一定要切中要害

    面對我國目前難以有效保護網絡信息安全的現狀,筆者認為應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對網絡信息安全的法律保護:

    通過加強網絡基礎性法律立法工作來保護網絡信息安全。基礎性法律是指我國《立法法》所規定的由全國人大及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立法程序出臺的法律文件,具有僅次于憲法的法律效力層次。立法不僅包括新法律的出臺,而且包括對現有法律的修改完善。我國已有的一些網絡立法過于注重法律規制,規定各類禁止性行為或義務性行為較多,而缺少在保護網絡安全、信息安全及相關權益方面的規定。目前,涉及信息網絡的刑事、民事案件不斷增多,說明網絡運行的風險在增大。如在立法中應首先確立網絡的物權體系并予以法律保護,網絡環境下的諸如域名、服務器空間、數據信息等是網絡民商事關系的重要客體與媒介,在立法上應盡快承認與保護對這些重要客體與媒介的所有權、使用權、轉讓權、處分權等各種物權,才能保障網絡環境下民事關系的順利進行。

    加強網絡知識產權保護。隨著互聯網的迅速發展,網絡信息傳播和電子商貿交易方式及途徑已成為主流,同時也對傳統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提出挑戰。網絡知識產權保護問題開始顯現,域名搶注和商標侵權成為某些商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方式;網上大量無授權軟件下載,使用未經授權的他人作品,鏈接他人網站、網頁,網絡原創作品下載和轉載等侵權行為和糾紛大量存在。網絡知識產權的范圍較廣泛,涉及到域名保護、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與專有技術在網上的使用和保護等問題。在立法中應當充分考慮網絡環境的特殊性,對網絡經濟的優點、弊端、趨勢進行深入細致的調研,制定出適合網絡發展需要的法律規范。網絡信息傳播快捷、交易方便、覆蓋面大,法律保護的目的是鼓勵傳播,繁榮經濟,保護和促進網絡業和電子商務的共同健康發展。國家通過立法賦予民事主體對網絡知識財產和相關的精神利益享有著作權,明確侵權范圍、行為種類、賠償標準及侵權主體承擔的法律責任,這是當前網絡健康發展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沒有網絡知識產權的立法,就沒有知識財產的法權形態,也就沒有知識產權權利人的法律地位,網絡運營正常秩序將受到破壞。

    加快電子商務立法,確立電子商務活動必要的法律規則。電子商務作為一種全新的貿易方式和商業模式,其目標是實現貿易活動各環節的電子化,達到網上商流、物流、貨幣流和信息流的統一,既是未來貿易的發展方向,也是我國實現自主創新、積極參與國際競爭的需要。然而,電子商務在迅速發展的同時卻遭遇傳統法律規則和商業慣例的障礙,法律的缺陷嚴重制約了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已成為我國發展電子商務的瓶頸之一。電子商務立法是對一種新的商務交易形式進行法律規范。電子商務的法律問題比較復雜,涉及電子合同、數字簽名、網上稅收、知識產權等電子交易的競爭規則以及電子消費信用征信、電子資金支付、電子交易安全保障、計算機證據、消費者權益保護等諸多法律問題,國家既要對現有法律規則進行修改完善,更要加快電子商務立法,建立健全符合國情的電子商務法律體系。目前我國電子商務面臨的環境,并不是技術風險,而是法律風險。因此,制訂鼓勵監督、有助調解和打擊犯罪的行之有效的法律規則,提供一個透明的、規范的電子商務法律環境,確保電子商務活動的順利進行。電子商務立法是在電子商務領域確立起電子商務當事人相互之間的行為規則,其根本目的是要建立起符合國情的電子商務基本法律框架,著力解決我國電子商務立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電信立法應對加強用戶信息的保護作出明確規定。加快電信立法、細化《憲法》保護公民通信秘密基本權利的具體內容已成當務之急。《憲法》和《電信條例》規定的用戶通信秘密過于原則,電信法應加強用戶信息的保護,明確用戶信息保護的具體內容,關鍵在于可操作性。電信立法應對通信秘密的內容作出明確界定和劃分,將“查詢用戶信息(非通信內容)”同“通信(即通信內容)檢查”進行嚴格區分,對確需查詢的用戶信息必需明確規定。而“通信內容”則是憲法意義的用戶秘密和企業商業秘密。查詢“用戶信息”不同于“通信內容”檢查,“通信內容”檢查的目的及主體應嚴格依循《憲法》,僅限“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和“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或者檢察機關”。在實踐中法院、行政執法機構、紀律監察部門等單位經常發生查詢用戶信息的糾紛,尤其是圍繞檢查權問題引起的爭論,使得電信企業無所適從,因此查詢“用戶信息”作為一個法律概念應在立法中明確體現。此外,電信法不能簡單規定“按照法定的程序”,應當明確是依照法律還是行政法規,哪個層級的法律規范,查詢不屬于通信秘密內容的信息資料的條件和手續。總之,要加快電信立法、細化《憲法》保護公民通信秘密的具體內容是當務之急。

    完善現有法律,打擊網絡犯罪。國家立法和司法機關既要對現有可以適用于網絡糾紛案件法律法規的研究,更要對新技術新業務帶來的新問題,比如搜索引擎中深度鏈接可能引起的侵權、電子郵箱用戶遭遇電子垃圾郵件的侵犯、涉外網絡糾紛的管轄權等問題的關注。還有,現在利用“黑客”手段取得他人上網賬號和密碼的犯罪行為,只能以“盜竊罪”論處,等等。法律滯后,規定不具體,使司法部門在審理網絡糾紛案件時只能通過相關的規定、法理上的分析、學理上的解釋來判斷。當前,對專業性比較強而又帶有普遍性的網絡違法犯罪行為,在法律中能單獨明確或規定,比如在《刑法》中單獨列一章或一節關于網絡犯罪內容,這樣既可以指導司法實踐,也有利于打擊犯罪。在具體適用法律時也可以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解釋等方式針對網絡環境的具體情況加以規定,以有效地保護網絡權益并能兼顧法律的穩定性與靈活性。

    地方動態

    首屆數字全民國防教育高峰論壇在京舉行

    第四屆信息技術及應用創新人才發展交流大會暨中國信息協會第三屆信息技術服務業應用技能大賽頒獎典禮在京隆重召開

    2023(第五屆)中國電子政務安全大會在京成功召開

    中國信息協會首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考試在黑龍江省舉行

    • 協會要聞
    • 通知公告
    初爱视频教程完整版免费观看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