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韓國電子商務、電子政府及法規概況
    來源: 作者: 發布時間: 2007-01-23

    韓國電子商務的基礎設施在國際社會公認為世界級水平,寬帶普及率是世界上最高的。據IDC的一項調查,在信息化社會的排名中,韓國居世界第八位,居亞洲首位。韓國的電子商務顯示了迅猛的態勢和持續的增長。2003年,韓國電子商務的規模達2040億美元。2002年,韓國電子商務的規模增長48.8%,2003年增長38.7%。  

    另一方面,韓國的電子政府發展迅速。在聯合國公共經濟與公共管理部(UNDPEPA)和美國公共管理協會(ASAP)聯合對2001全球190個聯合國成員所做出的電子政府調查中,韓國的電子政府排前15名。同時,該調查還將韓國的政府門戶網(Korea.net)列為全球10大門戶范例之一。韓國在電子商務、電子政務方面的立法比較健全,目前,已經形成了較為完善的電子商務、電子政務法律體系。現將上述三方面情況整理如下,供參考。  

    一、韓國近年促進和鼓勵電子商務、電子政務發展的政策措施  
    (一)電子商務  
    最近,ICT技術的飛速發展和其廣泛應用加劇了全球的經濟競爭,加快了向數字經濟的轉變。在全球經濟的轉型期,韓國政府將電子貿易作為提高韓國產業競爭力的產業政策的新范。  

    2000年韓國政府為制定“電子貿易促進計劃”開始做準備工作, 2001年提出了“韓國電子貿易動議”,促進電子貿易的普及, 2002年進一步對“韓國電子貿易動議”進行修訂,使之更系統并成為長期促進電子貿易的戰略。  

    2003年,韓國電子貿易占整個貿易的比例約16.5%。韓國政府目標,至2007年將該比例提到30%。為實現“使韓國在數字化時代通過電子商業(e-business)成為一個傳統工業和新興工業平衡發展的發達工業國家”的遠景,韓國政府建立了多種電子商務促進政策。以“韓國電子貿易動議”為基礎,電子商務促進政策分為五個方面:  

    1、為實現數字經濟,改善法律和制度框架  

    韓政府意識到現有的規章制度阻礙了韓國向數字化經濟轉型,因而努力改進法規和制度,以促進電子商務發展。主要采取兩個途徑。一是制定或修訂法律推動電子商務,去除阻礙電子商務實施的法律規定。  

    韓政府正在修訂現有的《電子商務框架法》。該法案于1999年制定,2002年修訂過一次。通過本次修訂擴大該法案的應用范圍,使該法律不僅包括電子傳輸,也包括使用電子文檔的意圖說明、事實通知等等。  

    本次修訂另一個重要內容是規定電子文檔的公共存儲問題,即電子文檔能夠存儲在公共空間,接受其信任的第三方管理,第三方保證其內容的真實。  

    本次修改的第三個目的是為電子文檔賦予法律效力。在當前的法律環境下,公司在獲得紙質的商業交易文檔方面負擔較重。通過本次修訂,政府意在賦予電子文檔法律效力,以使電子文檔能夠替代紙質文檔。  

    另一方面,努力制定新的法律,支持電子金融交易。韓政府正在起草《電子金融交易法》,為健全電子金融交易建立基礎,并便利電子金融交易。法案規定電子支付的有效時間,電子貨幣的可轉移性,電子金融交易的安全保證,用戶保護,非金融機構提供電子金融服務的條件等等。  

    二是激勵私人業應用電子商業。眾所周知,電子商務兩個最重要的作用是提高公司的生產力和提高交易的透明度。目前商業中避免應用電子商務原因是透明交易帶來稅收負擔加重。為此,韓國政府采取了一些暫時的補償措施,即在5年之內,免除中小企業0.2%的電子交易的增值稅。  
    2、擴大電子商務推動要素  

    擴大電子商務的三個推動要素是電子商務技術、電子商務人力資源和電子商務標準。韓國政府制定了多種規劃支持這三方面的發展。  

    (1)支持電子商務技術的發展  

    2003年,政府確定了電子商務技術藍圖和電子商務技術中、長期發展計劃。即:  

    a、重點支持面向未來的技術和核心戰略領域,確保在世界市場中的競爭力。  

    b、準備一個系統的技術發展支持系統,如產業、學院和研究機構的聯合研究系統,計劃、評估系統的加強等。  

    c、使技術發展順應國內和國際技術標準。  

    (2)支持電子商務人力資源的發展  

    對于傳統產業向電子化的轉變中,發展人力資源能夠利用ICT投資提高生產力,這是除技術發展和標準化之外的又一基本要素。韓國政府在預測到電子商務人力資源將會在相當長的時期內非常缺乏的情況后,于2000年制定了“電子商務人力資源發展計劃”并實施了多個項目。  

    例如,電子商務人力資源系統的改進和發展電子商務人力資源基礎設施的擴展。其中包括建立和運作電子商務人力資源發展中心,制定金卡計劃以吸引海外電子商務人才,引進電子商務管理人員認證項目,對私營培訓機構的電子商務培訓課程進行認證,建立電子商務成功案例庫。再如,電子商務課程支持計劃包括:對大學和研究生院電子商務課程支持計劃,培養本地電子商務人

    (3)支持電商務標準的發展  

    韓政府通過支持電子商務標準研究機構推動電子商務標準的實施。主要電子商務標準研究機構有Korea EDIFACT Committee(KEC),Korea Institute for Electronic Commerce(KIEC), Electronic Commerce Integrated Forum(ECIF)。  

    3、推動電子商務應用和產業數字化  

    (1)推動產業發展電子商務  

    a、B2B網絡支持計劃  

    該計劃目的是通過革新垂直業務處理流程,過渡到網系統上,并為電子商務在所有行業的開展提供基礎設施,以此提高韓國工業的效率和競爭力。  

    b、亞洲網絡市場(eAMP)計劃  
           
     該計劃是利用電子商務基礎設施和已經形成的商業模式,連接海外業務,建立全球商業網絡。當前,該計劃主要集中于建立跨境電子商務基礎設施,連接韓國與日本的市場。該計劃的目標是,使韓國成為亞洲國家跨境貿易的網絡中心。  
            
    (2)中小企業信息化計劃  
            
    韓政府考慮到大部分中小企業因缺乏資金、人力和長遠戰略難以實現信息化,因而專門制定了中小企業信息化計劃。  

    該計劃的第一階段從2001到2002年,其目標是用2年的時間實現30000家中小企業的信息化。這一階段的政策包括為中小企業提供初步的信息化咨詢,支持個體企業的信息化,支持ERP的應用,產品過程的信息化,支持企業間協作中供應鏈的信息化。隨著這一系列政策的運用,政府成功的使30752家中小企業達到了信息化水平。  
            
    該計劃的第二階段是從2003年到2005年。這一階段擴大了支持的范圍和資金,增加了新的支持領域如交易解決方案,移動辦公,中小企業的供應鏈關系管理(SCM),培育IT企業的領頭羊等等。期間,政府繼續對第一階段的30000家企業進行支持,升級原有的信息系統,引入協同供應鏈管理和綜合產品信息系統,使信息化水平達到最大化。  
            
    (3)推動地方電子商務  
            
    電子商務資源中心項目是將電子商務普及到地方。其內容有:電子商務專門人才的培訓和教育,提供關于電子商務的技術指導與咨詢,為推動電子商務加強企業與高校的聯合。  
            
    (4)實現生產數字化  
            
    韓擁有較強的制造業和世界級的IT基礎設施,因此政府想促進制造業者間的合作,進而實現制造產業的價值鏈。為此,韓政府制定了國家制造業電子化計劃,建立了制造業電子化中心,發展制造業數字化的核心技術和人力資源,發展制造業數字化協作標準。  
            
    (5)建立無紙貿易系統計劃  
            
    為使韓國成為東北亞無紙貿易的中心,2003年韓國開始努力發展無紙貿易系統。為此,成立了無紙貿易促進委員會,制定了無紙貿易促進3年計劃。全國無紙貿易促進委員會由國家總理任主席,在私營部門無紙貿易委員會下設6個工作組,分別負責無紙貿易中的不同方面,如平臺組、金融組、用戶組、法律組、市場組等。3年計劃的目標是建立基于網絡的24小時貿易系統,與主要貿易伙伴建立全球貿易網絡,使無紙貿易的韓國成為21世紀的貿易領導者。其核心策略有:使全國無紙貿易基礎設施與國際互聯網絡環境相一致,實現無縫的無紙貿易服務,加強國際合作以實現跨境無紙貿易。  
            
    4、電子商務全球化  
           
     電子商務是促進全球化的一個主要因素。為應對全球范圍的電子商務并與此保持同步,韓政府積極參與多邊組織(如OECD、APEC、ASEM)關于電子商務的討論,并加強與電子商務較發達國家(如芬蘭、日本、英國)開展雙邊合作。  
            
    5、發展新興產業,運用IT技術提高公司服務  
           
     新興產業包括電子化學習,電子醫療等等。韓政府意識到電子化學習在知識型社會中的重要性,于2002年制定了《電子化學習促進計劃》,2004年頒布了《電子化學習產業發展法》,并指定KIEC為電子化學習促進機構。韓國政府實施電子化學習政策的目的是促進韓國電子化學習產業發展,為電子化學習建立產業基礎,通過政策研究、標準化、國際合作、發展人力資源來促進產業競爭力。  
            
    電子醫療產業是醫療產業的一個新范例。它通過應用ICT技術使消費者隨時隨地與醫療系統連接,向消費者提供健康狀況查詢、藥物治療及與健康相關的知識與服務。該產業主要分為電子醫院系統,電視醫藥服務和移動醫療。韓國政府的遠景是到2013年,成為擁有先進電子醫療產業的發達國家和福利社會。  
            
    (二)電子政務  
            
    早在1987年,韓政府開始選擇行政、金融、教育研究、國防、公安等5大重點領域作為全面推進政務信息化的項目,到1996年,政府對居民、不動產、汽車、雇傭等6個行政業務進行了電算化和自動化管理改革,并且對國稅管理、護照管理、土地管理等11個重點業務進行了在線管理。基本實現了政府行政計算機化的目標。  
            
    從1998年起,中央政府著力于統一中央行政機關之間、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間的不同行政文件系統,制定了標準化格式。  
           
     這一過程的主要措施如下:  
           
     1、政府主導  
            
    韓國電子政務的發展基本屬于“政府主導”模式,中央政府在韓國電子政務的發展中的地位極為重要。自金大中總統上任后,一直將電子政府作為國家的優先發展戰略。由金大中總統親自主持的韓國“信息化戰略會議”,是國家信息化的最高決策、指揮和監督機構;由國務總理親自主持的“信息化促進委員會”則具體指導制訂國家信息化政策、信息化計劃、監督計劃執行。這兩個機構在指導、組織和協調韓國電子政務的發展中起著極大的作用。在2001年1月,政府又與民間企業和團體聯合成立了“電子政府特別委員會”,共同制訂和推進有關電子政府建設的計劃。  
            
    1999年3月,出臺了“CyberKorea21”(面向21世紀網絡韓國)計劃,在計劃中明確提出建立一個透明的政府與社會,提升國民的生活質量。該計劃同時強調,政府應該在這場信息化革命中身先士卒,并為技術的長遠發展規劃與實施應用發揮領導性作用。應該制定出一個中央集權的、整體協調的發展戰略,以實現整個國家更廣泛、更充分向信息化社會轉變。為此,專門設置了數額巨大的“信息技術促進基金”,用于公共部門信息化,提高政府部門的效率、質量和透明度。  
            
    2、不斷改善信息化發展環境  
            
    在電子政務發展過程中,政府認識到,政府公務員作為電子政務的實施主體,其素質和水平直接決定著電子政務的發展進程。與此同時,電子政務的推行必將會對廣大公務員的既得利益產生影響,如不能使廣大公務員對電子政務的發展形成共識,必將使電子政的價值大打折扣。因此,把政府公務員的信息技術應用能力的提高、觀念的轉變以及適應能力的增強作為政府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  
            
    為提高公民的信息素質,政府1999年推出了聲勢浩大的“全國信息化教育計劃”,并為了消除不同地區、不同人群以及不同階層之間在信息技術應用方面形成的“數字鴻溝”,以所有忽視信息的階層為對象,進行全民信息化普及教育,普及計算機應用,使其學會應用電子政務、電子商務;在全國各地建立起了數量眾多的“區域信息化中心”, 并在全國所有郵局配備互聯網計算機站,讓邊遠地區的居民可以免費使用互聯網;把推進“數字化住宅”建設作為家庭信息化發展的重要內容。  
            
    3、推動電子政府  
            
    在構筑信息通信基礎設施后,韓國從2001年著手建設電子政府。其電子政府的目標包括網上為民服務、提高行政效率和行政民主性。其中,為民服務目標是使大部分為民業務和企業相關業務不必訪問行政機關而得以處理,大幅提高行政服務水平和企業競爭力。具體指標,網上處理為民業務比率達到85%,電子政府利用率達到60%。行政效率目標,是實現全行政業務的數字化,公文電子化,各部委間全面信息共享和信息資源的綜合管理,實現行政效率的最大化。行政民主性目標是在保護個人信息的前提下,主動的開放的提供行政信息,搞活人民的政策參與,提高行政民主性。  
            
    (1)推動方向  
            
    在打造電子政府的過程,突出了以下三方面內容:  
            
    a、革新政府的工作方式。將書面文件處理方式轉變成數字化文件處理方式,將以單位為主的業務處理方式按照以服務流程為主進行重新設計。  
            
    b、革新對人民的服務方式。提供“一站式”單一服務窗口,深化對人民和企業的網上服務。讓所有市民隨時隨地通過自己的個人計算機完成居民登錄、房地產、稅務、汽車、企業等五大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政府事務。  
            
    c、革新信息資源管理體系。將以單位和業務為主的資源管理變成全政府綜管理,將部門標準統一到共同標準上來,實現互連互通。  
            
    (2)推動戰略  
            
    a、與國家改革課題相聯系的階段性推動。  
           
     b、構筑業務創新和信息化的良好聯網體系。即通過調查全政府業務,革新業務程序,撤銷重疊職能,簡化業務程序,從而實現信息化。  
            
    c、按課題性質區別推動  
           
     d、引入責任成果管理制。事前提出事業實名制和成果指標,以聯結事業成果和人事預算來防止重復投資。  
            
    e、以電子政府事業培育信息技術產業的發展。在電子政府事業上開發適用高新技術,積極推動電子政府產品的國外推廣。  
           
     2002年11月韓國電子政府正式運作,實現了中央政府網絡窗口的一體化,實現了與地方政府的鏈接。市民可以通過電子政府網頁得到所有行政機關行政服務項目的具體指導,可直接通過網絡辦理的行政項目達到400多種。政府機構的效率和透明度得到根本性提高,大大減輕了國家財政和人事上的負擔。同時,韓政府注重向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提供電子商務方面的支持和幫助,使它們能夠借助信息化服務拓展業務。  
            
    隨著移動通信業務的突破性增長,韓政府正在考慮在原來“G4C”(government for citizen)工程的基礎上,繼續推進“移動政府(M-Government)”建設,讓越來多的公民通過移動電話直接辦理政府事務,為電子政務發展賦予新的內涵。  
           
     二、韓近五年來頒布的電子商務、電子政務相關法規  
           
     (一)電子商務  
            
    1、《電子商務框架條例》  
            該條例1999年頒布,2002年修訂。其主旨是通過澄清法律的利害關系、保證電子交易的安全與可靠來促進全國的經濟發展,并建立便利電子交易的框架。  
            
    該條例規定了電子信、電子商務的安全、電子商務用戶的保護、電子商務政策制定系統、電子商務促進措施和電子商務仲裁委員會等等。  
           
    2、《電子簽名法》  
            
    1999年制定,2001年修訂。該法令旨在通過提供電子簽名的基本規則促進信息社會和提升人民生活的方便性,目的是確保電子信息的安全可靠,使其使用更加便利。  
           
     該法令規定了公共認證權威機構,公共認證,保證認證服務的安全可靠,電子簽名認證的政策制定等等。  
           
     3、《電子化學習產業促進法》  
            
    2004年制定,其目的是通過促進電子化學習來提高人民的生活質量,發展國家經濟,它規定了發展電子化教學產業的必要內容,如建立電子化教學產業促進體系,培育電子化教學產業基礎設施以及制定便利電子化教學產業的措施等。  
            
    4、《電子商務用戶保護法》  
           
     2002年制定,其目標是通過保證電子貿易和直銷方式的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的公平來保護用戶權利,提高市場可靠性,發展全國經濟。該法令規定了電子貿易和直銷,用戶權利的保護,檢查和監督,實行糾正和懲罰等。  
           
     5、《電子商務用戶保護指南》  
            
    該指南于2003年公布,其依據是《電子商務用戶保護法》第23條,通過規定和例示相關法律法規,保護用戶基本權利和利益,并促使交易雙方自覺自愿的去遵守電子貿易和直接貿易的規章。  
            
    該指南分成基本內容和建議兩部分。基本內容包括相關規定的應用標準,該標準用來判斷哪些屬于違規行為。建議部分提供了用戶在交易中出現不利于自身的情形下如何進行補救的措施。  
            
    6、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框架  
           
     除了這五項基本的法律法規,還制定有關于電子商務和信息社會便利化的法案。它們是:《標準合同規章法》、《貸款交易法》、《網絡信息服務業促進法》、《音樂、視頻、游戲產品法》、《信息、通訊網絡、信息安全促進法》、《產品義務法》、《計算機程序保護法》、《電子單證法》等。  
            
    (二)電子政務  
            
    在推進電子政務發展的過程中,韓政府一直把完善相關的立法作為一項根本性的任務,現已形成了較為完善的電子政務法律體系。其中主要的法規有:  
            
    1、《對公眾機構的公眾檔案管理條例》:1999年1月29日頒布,該法例是保證公眾檔案的統一化、電子化管理,并在國家機構如國民大會、政府機構、司法部門保留底檔。  
            
    2、《數字內容管理條例》:2000年1月28日頒布,主要是確保國家信息產業的基礎設施,使得政府與企業都能夠系統地使用所管理的信息知識資源。  
            
    3、《建立與運用國家地理信息系統條例》:2000年2月21日制定,目的是為公眾提供精確的地理系統、確保對土地、資源、地下物質的合理開發。  
            
    4、《關于建立信息系統安全與保護個人信息隱私的條例》:2001年1月16日頒布,是關于信息通信網絡建設的代表法。主要內容有對網絡系統安全的保護、對互聯網地址資源的保護、數字信息使用的保護、個人信息與隱私保護、禁止青少年瀏覽色情、暴力網站的保護、對網絡系統受黑客惡意攻擊的保護、對垃圾郵件的限制等。  
            
    5、《縮小數字鴻溝條例》:2001年2月16日頒布,主要是建立措施,提高經濟、物質與社會的弱勢群體如低收入者、殘疾人、老年人對互聯網的使用。  
            
    6、《保護主要信息基礎設施條例》: 2001年2月26日頒布,目的是建立一個系統的、全面的對策,以保護國家主要信息通信設施受黑客、病毒的攻擊。  
            
    7、《關于推進行政部門的信息化以實現電子政府的條例》:2001年5月28日頒布,主要是推進韓國的電子政府建設,實現對公民的電子服務傳遞、提升政府部門的管理效率、提高政府運作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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