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知識產權專員:網絡侵權亟須跨國合作應對
    來源: 作者: 發布時間: 2007-09-05

    柯恒(Mark Cohen),美國負責監控中國盜版現象的高級官員,是一位“中國通”,操一口不錯的普通話,對中國古典詩詞名句也能信手拈來。 

    2001年9月――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前3個月,知識產權律師柯恒進入美國專利與商標局工作。2004年秋天,美國專利與商標局把柯恒“借調”給了美駐華使館。于是,他作為美國派出的第一位知識產權專員走馬上任,至今已3年。 

    說起這3年的工作,柯恒坦言自己幾乎什么都干,“我在使館里的任務,很大一部分是協調工作。無論是商務處、經濟處,還是聯邦調查局、海關或科技處,只要是涉及知識產權的任務,我都可能參與。” 

    柯恒說自己像一個知識產權的“大管家”。因為是知識產權律師出身,他對中美兩國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有很深的了解。他曾寫過一本介紹中國知識產權法律體系的書,“不少美國人并不了解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體系。我介紹說自己寫了這么一本書,一些朋友就問我這本書是不是很薄、很小,因為在他們看來,中國沒有多少這方面的法律。” 

    其實,他這本書很厚,足有700多頁。 

    網絡侵權亟須跨國合作應對 

    網絡傳播權的概念,首先是在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關于互聯網的兩個公約中提出的。網絡世界的侵權行為,不但有涉及版權的,也有涉及商標、域名的,有時也涉及專利方面。 

    “網絡給知識產權帶來了很多挑戰。”在柯恒看來,挑戰有二:一是網絡的跨國性模糊了知識產權的國家邊界。傳統的專利、商標和版權是受到國家保護的,但在網絡世界中,這樣的領土性特征已經不存在,侵權范圍因而變得無法控制。就像《哈利?波特》第七卷剛出來,其未獲授權的法文譯本便立即在網上流傳。前不久,其“肇事者”――一個法國孩子就因這一上傳事件受到刑事拘留。 

    另一個挑戰來自司法合作方面。柯恒說,一個事實是:當一個國家對網絡知識產權保護比別的國家弱時,就容易變成“避風港”,并造成司法合作的困難。柯恒認為,跨國合作和各國法律的對接是避免司法合作成為空談的有效手段。 

    柯恒說,涉嫌網絡犯罪的人常常掛在網上。比如在美國,警察一敲門,嫌疑人知道警察在門口,就會立刻告訴英國、美國或其他國家的同伙,趕緊刪除證據。所以各國司法部門要同時地、密切地合作。 

    據柯恒介紹,針對網絡犯罪,美國規定海關要管理跨國的上傳下載行為。他認為,一個軟件或一部電影通過網絡傳輸出境,與一張光盤出境的區別并不大,甚至危害性還要更大些。“我只是指出了一個問題”,柯恒認為,美國的規定對中國有借鑒意義,“要知道網絡濫觴給政府部門的分工帶來了一些挑戰。” 

    美國經驗可供中國借鑒 

    雖然同屬西方,但美國和歐洲關于知識產權的規定也各不一樣。 

    在歐洲的法國、意大利,購買假冒產品是不合法的。而在美國,除非是商業規模級的,不然消費者購買侵權產品供個人利用,基本上沒有違法之嫌。但柯恒強調,通過互聯網進行P2P(點對點)交換,就是一種復制的行為,不再是個人利用,因而構成違法了。在美國,對此的處罰一般是民事的,也有刑事的。 

    “一些網絡行為,我們不太當作不合法的行為,但以后我認為應該轉變。”柯恒對那種復制但又沒有贏利的行為表明了自己態度:學生也許會覺得用P2P傳輸影視作品沒什么大不了,但對影視業、版權行業來說,卻是較大的損害。 

    “比如我在電影院看了一部電影,覺得很好看,就拍下來,上傳到網上給朋友看。可能這部電影在其他國家還沒有上映,這就影響了當地市場。新的軟件或新的電子游戲方面,都有這類問題。雖然(傳輸者)不賺錢,但是這樣玩盜版,也要承擔責任。” 

    柯恒說,前幾年美國有一個相關的案子。當時,刑法中這方面的規定稱,以贏利為目的的侵權者才會受到處罰。有一個軟件研發者把公司的軟件上傳到網上。檢察官起訴他的行為嚴重影響了市場。但由于他一分錢也沒賺到,根據刑法的規定,法官沒法定罪。后來,美國國會了解這個案子后,就修改了刑法。 

    另外,柯恒認為,20多年前的美國與現在的中國在司法保護知識產權方面有類似的問題。美國各州都有自己的法律,但各州的專利卻都是按聯邦法規確認的,這樣,各州的法院對專利的判斷就不一致,相關案件的賠償額不一致,尤其是東西各州的差別比較明顯。于是在1984年之后,美國國會著手設立負責處理專利案件的巡回上訴法庭,這樣就統一了美國相關的司法審判標準。 

    而在中國,知識產權案件在各地的審理標準也存在不統一,“如果中國的司法改革中,能包括建立一個全國性的知識產權上訴法庭,那將對知識產權保護非常有益。”柯恒希望中國能借鑒美國的上述經驗。 

    “美國人可能存在偏見” 

    美國在中國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結論,很多時候有賴于柯恒的了解和調查。他說自己平時主要工作的一部分,是向美國人報告和宣傳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狀況,在一些互相有誤解的地方,做一些交流工作。 

    此前,一位美國官員來華時,稱中國應該增加老百姓在知識產權保護上的知識。“我就跟他說:你不知道中國這方面都在干什么。”柯恒認為,中國早已開始做很多有關知識產權的宣傳工作。 

    幾年前,柯恒積極促成了美國國務院邀請一名《中國知識產權報》的記者去美國,考察美國的知識產權保護狀況,以及美國在這方面對中國的看法。這名記者同時帶去了一些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宣傳資料,“為什么派他?美國的一些協會和政府部門可能會奇怪中國居然有一份專業的知識產權報紙和專業的知識產權記者。” 

    柯恒承認,美國人可能存在偏見,“了解中國的人會認為中國的執法威懾力還不夠。而美國人的邏輯就是:如果執法不好,那就相當于沒有法制。你們其他的活動,包括(知識產權保護)白皮書、媒體監督和專項行動,他們可能不知道,或是不承認,或是不知道怎么解釋。” 

    所以,與眾多美國人的觀點不同,柯恒認為中國的問題不是沒有法律,而是法律太多了,各部門、地方的以及檢察院和法院都有各自的相關規定,名目眾多,“要有效,不是看法律的多少,關鍵是執行。”柯恒認為。 

    柯恒現在的一部分工作是為美國企業作培訓,讓它們了解中國如何保護知識產權。據美國專利與商標局統計,80%的美國專利權利人不知道,如果不辦理相關的手續,他們的專利在美國之外的國家是不受承認的,“不要光說‘中國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不夠’,美國的企業也是,這方面我們可以互相交換經驗。” 

    建議中國:先樹模范區 

    “很多中國官員說,美國政府或外國企業不承認中國(在知識產權保護上)所做的努力。其實,中國政府打擊侵權的努力,我們都承認。問題是我們看到很多大城市還有假冒、盜版行為。我自己也常被這些小攤販的推銷所騷擾。”柯恒認為,上海、北京、廣東、深圳這樣的城市都比較發達,消費者有實力購買正版產品,但盜版產品在這些城市仍有市場。 

    最初,柯恒認為,中國應當重點監控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城市的知識產權保護狀況,把它們發展成模范試點城市。現在他認為,最好的辦法可能是進一步縮小范圍,比如重點治理一些大城市的某個區,“我覺得中國的問題不大,但還要進行很大的努力。” 

    常有美國人問柯恒:中國什么時候能全面、充分地保護知識產權? 

    柯恒說,據統計,中國的約96萬件商標中,90%是屬于中國人的;與侵權相關的民事案中,90%~97%是中國人訴中國人,而不是外國人訴中國人。 

    “所以,侵犯知識產權如果泛濫成災,最大的受害者是誰?是中國人。最不滿意的人是誰?是中國自己的權利人。”柯恒分析說,雖然類似美國微軟公司的軟件遭遇侵權在中國比較嚴重,但微軟的市場是全球的,并不特別依賴中國市場,所以最依賴中國市場的中國軟件開發商當然受損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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