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9日電(記者史競男)《花千骨》《瑯琊榜》《尋龍訣》等由網絡文學改編的影視作品聚攏起超高人氣,印證了網絡文學強大的“吸金力”。但在火熱的表象背后,網絡文學成盜版“重災區”,一年有近百億元被“盜”走,且侵權成本低、舉證維權難,讓行業人士苦不堪言。
網絡作品頻遭“秒盜”,靠寫作養活自己很難
日前,第十屆作家榜子榜單“網絡作家榜”正式發布,連續三年雄霸榜首的網絡“大神”唐家三少,以1.1億元的年度版稅收入登頂冠軍。
2015年堪稱網絡文學的爆發年,根據網絡文學作品改編的電影、電視劇、網絡劇占據大小熒屏。這些IP改編影視作品的爆紅,給網絡作家帶來了更多的版權收入。但與此同時,網絡文學侵權盜版愈演愈烈,不少網絡文學作品“從出生那天起就開始被侵權”。
“我們這個行業兩極分化嚴重,僅靠寫作能夠養活自己的人不多,絕大多數的從業者很辛苦,經常每天寫作上萬字,但付出跟回報不成正比。”網絡作家“蛇發優雅”告訴記者,能夠賣出版權的網絡文學作者“絕對是金字塔的塔尖”,大多數寫作者的收入來源靠網絡訂閱付費,但因盜版損失慘重,網絡作家的付出和回報相差甚遠。
艾瑞咨詢今年初發布的《中國網絡文學版權保護白皮書》顯示,網絡文學盜版現象由來已久。2014年盜版網絡文學如果全部按照正版計價,PC端付費閱讀收入損失達43.2億元,移動端付費閱讀收入損失達34.5億元,衍生產品產值損失21.8億元,行業損失近100億元。盜版用戶在論壇貼吧等看小說的比例均超過50%。
“現在網絡上最大的盜版來源是貼吧,貼吧有一批人叫‘手打團’,在正版作品出來后,他們一邊看正版一邊打字,幾分鐘內就可以在貼吧里連載。”“蛇發優雅”表示,業內有一個詞叫“秒盜”,即網絡文學的盜版速度可以用秒計算,盜版與正版在時間上接近同步也使得大量用戶選擇盜版網絡文學內容。
侵權易維權難使網絡盜版“肆無忌憚”
“隨著網絡技術的發展,盜版侵權模式變得更加復雜隱蔽。”全國政協委員、韜奮基金會理事長聶震寧說,目前我國網絡文學主要的侵權途徑有網絡站點、文檔分享平臺、云儲存和應用軟件App等幾大類。
據介紹,網絡站點侵權主要是利用上傳未經作者許可的作品吸引公眾點擊,引入廣告商投放廣告,已形成完整的利益鏈條,由于互聯網的虛擬性,對這種盜版模式打擊成果收效甚微;文檔分享平臺由于注冊不需要實名認證,監管部門無法做到追蹤打擊,外加海量的上傳文檔,平臺也無法做到精確審查;云儲存和應用軟件App等新型侵權手段使版權方難以有效控制內容傳播,維權投入不斷加大,很多企業已經不堪重負。
記者了解到,為躲避執法和懲處,一些盜版站點會將服務器架設在海外,一有風吹草動就將盜版內容進行下架處理或暫停站點運營;還有許多盜版站點被查封后使用金蟬脫殼的方式更換陣地,這給取證、執法帶來諸多困難。
“行業的現實是,低廉的侵權成本與高昂的維權成本形成了鮮明對比。”聶震寧說。
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總干事張洪波認為,侵權成本低、法律賠償額低助長了侵權盜版行為的蔓延。他舉例說,盛大文學訴百度侵權案獲法院判賠50萬元,這是網絡文學獲得的最高法定賠償額,但對于超大市值的企業來講產生不了任何作用。
“我們很想維護自己的權益,但缺乏維權渠道、維權成本過高,賠償所獲得的收益跟損失相比很微弱,甚至抵消不了時間成本。”“蛇發優雅”說。
聶震寧認為,網絡版權不僅涉及文字和閱讀層面,還包括影視、游戲等產業的創意基礎。如果網絡版權亂象任其蔓延,最終將導致數字文化創意產業的損傷。
構建網絡侵權盜版者不敢碰觸的紅線
專家指出,我國數字化版權立法不斷完善,但法律的制定或多或少地滯后于產業的發展,執法不嚴也會導致對行業有效監管的缺失。建議從嚴保護知識產權,規范行業秩序。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聶震寧等32位全國政協委員提交了相關提案,呼吁加強網絡版權的法律保護,制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實施細則》或《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辦法》,盡快完成《著作權法》第三次修改,完善著作權法律制度,為數字文化創意產業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張洪波認為,要加大司法機關查處網絡侵權盜版的力度,讓侵害版權的網絡企業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比如對侵害著作權作品數量較多、社會影響較大的網絡平臺企業引入懲罰性賠償等。
全國律協知識產權委員會委員孫黎卿指出,網絡文學版權的保護,除了完善法律法規,加大懲處力度,在移動互聯時代更要從傳播渠道、維權思維的創新入手,由平臺統一去做權利的推廣、上線和正版的銷售以及后期的維權,成本低且有效果。
“在逐步規范互聯網行業秩序的同時,應倡導和鼓勵權利人進行版權登記、鼓勵正版網絡平臺自愿向版權監管機構進行登記備案,以便甄別盜版網站站點。”聶震寧表示,加強行業內部的管理是必不可少的基礎,還應開展對權利人和產業界版權信用體系研究,探索建立“黑名單”制度,扶持正版,讓網絡侵權盜版者不敢碰觸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