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益平:平臺經濟治理應放棄“強監管”提法
    來源: 人民郵電報 作者: 發布時間: 2023-07-21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副院長、北大數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黃益平近日發表文章指出,平臺治理邏輯應從“突擊型”向“規范化”轉變。完善治理體系是平臺經濟實現有序發展的基本前提。首先應該考慮放棄“強監管”的提法,尤其要防止“強監管”變成打擊民營企業、科技公司和國際資本的借口,平臺經濟治理應該是常態化的過程。

    我國平臺經濟能得到快速的發展,除了數字技術突破和市場化改革,還得益于如下幾個重要因素:一是良好的數字基礎設施。我國的互聯網普及率與智能手機滲透率都比較高,這為數字平臺隨時、隨地連接海量用戶提供了技術基礎。二是巨大的人口規模。市場規模大,推廣數字平臺新模式相對容易,同時也更容易實現數字平臺的規模經濟。三是相對較弱的個人權益保護。四是與國際市場的相對隔離。

    始于2021年的平臺經濟“強監管”政策面臨至少兩個方面的困難。一方面,平臺經濟是新生事物,治理政策基本空白,“強監管”政策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建立一套完整的平臺經濟的治理體系。另一方面,平臺經濟具有許多不同于傳統經濟的特性,這些特性既可以帶來很多好處,也可能造成不少問題,“強監管”的目的是保留好處、解決問題。但如果治理政策簡單地沿用傳統經濟的思路,很可能造成“嬰兒和洗澡水一起潑出去”的后果,不利于平臺經濟的健康發展。

    實行“強監管”政策的目的是實現“在發展中規范,在規范中發展”,而不是整垮平臺企業。改善平臺經濟治理既有必要,也很及時,但政策的制定與實施要相互協調、把握力度,盡量避免在一些部門出現“運動式監管”和“監管競爭”的現象。首先,需要建立一個完整的平臺經濟治理法律與政策體系。其次,提升平臺經濟治理政策的協調性,短期盡量清晰機構分工、加強政策統籌,長期可考慮建立綜合性的平臺經濟治理機構。最后,創新性地制定、協調數據治理政策,同時推行算法審計,而非簡單地套用傳統經濟的治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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