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套路貸”,互聯網平臺應當建立完備的審核制度,對于違規招聘、貸款等信息要有有效的甄別和處置機制,避免淪為違法犯罪的“幫兇”。
近日,一則“應聘月薪8萬崗位被誘騙美容貸”的新聞引發輿論關注。9月1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涉“美容貸”詐騙案件,據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通過在招聘平臺發布高薪信息吸引求職者面試,“面試”時要求求職者在醫美機構提升顏值,進而誘導求職者在貸款平臺辦理“美容貸”,對應聘者實施詐騙。記者以“招聘”“詐騙”為關鍵詞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搜索發現,有不少以招聘為名進行套路貸的案件。
和“美容貸”類似的詐騙手法并不罕見,例如要求求職者參加培訓的“培訓貸”,還有針對外賣騎手、網約車司機的“汽車貸”“電動車貸”等,操作手法也大同小異,求職者一旦被套路,不僅找不到心儀的工作,更可能導致個人隱私信息泄露,甚至背上不良貸款,一旦不能按時還款還會影響到個人征信記錄。
打擊這類“套路貸”詐騙,需要社會協同共治。
首先,各類互聯網平臺要承擔起打擊“套路貸”的責任。“套路貸”實施者往往借助互聯網平臺發布各類招聘、貸款信息,設下陷阱詐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條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打擊“套路貸”,互聯網平臺不能置身事外,應當建立完備的審核制度,對于違規招聘、貸款等信息要有有效的甄別和處置機制,避免淪為違法犯罪的“幫兇”。
其次,監管部門要履職盡責,加大對“套路貸”的打擊力度,依法依規進行處罰,提升“套路貸”實施者的違法成本。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明確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采取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人員的方式,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事網絡招聘服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及時向社會公布監督檢查的情況。相關部門應當負起責任,對互聯網招聘平臺上和“套路貸”相關的違規行為、違規信息加強監管。
行業協會也要“守土有責”,通過開展行業自律,規范行業企業行為。例如,今年6月,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關于規范醫療美容相關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的倡議》,提出金融機構不與任何不法醫療美容機構開展合作,不向任何不法醫療美容機構客戶提供相關金融產品和服務等8點倡議。
“培訓貸”的受害者往往是剛剛走出校門、經驗匱乏的大學畢業生,相關政府部門、銀行以及消費者組織、金融行業協會可以多開展“防騙進校園”活動,加大對大學畢業生金融、就業、法律方面的知識培訓,幫助他們避開“套路貸”陷阱。求職者也需要增強防范意識,不要輕信所謂招聘單位的“美麗承諾”,遇到可疑的招聘要求,可以多和父母、老師同學商量。如果不幸受騙,要及時報警維權。(楊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