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聯合自治區檢察院、公安廳出臺《關于建立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協作配合工作機制的意見》,推動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專項行動深入開展。
《意見》要求,自治區、市、縣(市、區)三級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建立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工作信息互通機制和溝通協調機制。三方要及時互通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辦案數據、案件進度、辦理情況等問題。公安機關應當向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通報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最新發案態勢、作案手法、犯罪業態、證據采集等情況;審判機關應當向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通報案件審理情況、證據認定以及其他需要通報的情況。
《意見》要求,三方要對電信網絡新型犯罪案件偵辦情況、辦案質量、執法司法問題、數據信息等情況定期溝通分析研判。溝通協調會議的內容由公安機關協調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確定,可研究階段性重點工作,相互通報有關案件數據,協商解決突出問題,也可就具體案件存在的分歧進行討論。三方可在現行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工作要求,聯合制定出臺關于辦案實務操作規定,及時指導辦案工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公安機關要堅持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刑事訴訟原則,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既各負其責,又協同配合,共同確保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工作深入開展,對違反相關法律、司法解釋和相關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記者 趙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