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減、取消行政審批,不是放任不管。1月15日,湖北發布《關于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實施意見》,包括“一張清單”管監管、智能精準監管、建立基層“吹哨人”等21條措施,將更多行政資源從事前審批轉到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方面。
據介紹,湖北將全面梳理部門職責范圍內的監管事項,實施“照單監管”。對取消審批、下放審批權、審批改備案等全部納入監管清單,實行“一張清單”管監管,實現清單之外無監管、清單之內監管無盲區,實行“誰審批、誰監管”,復雜事項則實行主責部門“牽頭負責制”。
為提升監管規范性,湖北將健全規則,清理規范和修訂完善地方設定、邊界模糊、執行彈性大的監管規則和標準。同時,建立重要產品追溯機制,建成覆蓋全省主要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含疫苗)、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等重要產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全過程追溯體系;精簡涉企現場檢查事項,禁止將罰沒收入與行政執法機關利益掛鉤;對監管執法全過程進行記錄。
為強化公正監管,湖北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有不良信用記錄、風險高的加大抽查力度。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重點領域,實行全覆蓋重點監管;探索推進包容審慎監管,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嚴禁簡單封殺或放任不管。
在監管方式方面,湖北將充分利用新技術,實施精準監管。包括率先建立虛假醫療廣告監測、非法集資、非法銷售藥品、非法銷售處方藥品、非法銷售醫療器械等風險預警模型;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衛星遙感、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探索基于非現場監管的遠程智能監管,探索“掃碼監管”,實行政府涉企監管執法現場掃碼登記等。(記者張愛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