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基礎產品認證標志圖案。圖片來源:市場監管總局
為進一步提升芯片、模塊、天線、板卡等北斗基礎產品質量,保障北斗衛星導航系統在各領域各行業的廣泛應用,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于開展北斗基礎產品認證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通過在北斗行業建立實施質量認證制度,營造有利于北斗基礎產品發展的良好環境。
據了解,北斗衛星導航系統是我國自主建設運行的全球衛星導航系統,是為全球用戶提供全天候、全天時、高精度的定位、導航和授時服務的國家重要時空基礎設施。
《實施意見》共八個方面,提出了北斗基礎產品認證工作“統一管理、共同實施。政府引導、市場運行”的基本原則,設定了認證機構能力條件和行為規范,明確了申訴舉報渠道和監管機制。
《實施意見》指出,北斗基礎產品認證實行統一的認證目錄、認證規則和認證標志。從事北斗基礎產品認證活動的認證機構應當依法設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認證機構管理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具備從事北斗基礎產品認證相應的技術能力。
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積極開展政策解讀和制度宣貫工作,鼓勵企業申請通過認證,同時也將加大事中事后監管力度,確保北斗基礎產品認證體系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記者李楠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