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網站8月18日發布通知,公開征求《直播電子商務平臺管理與服務規范》行業標準(征求意見稿)意見。征求意見稿規定,應對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主播以及商家等建立信用評價體系,信用評價信息宜在平臺進行公示,或不同直播營銷平臺、行業協會以及相關監管機構之間進行共享。
征求意見稿表示,直播營銷平臺宜采取適當技術識別或預防虛假營銷數據,應對直播間進行場景審核、內容監測和信息安全管理。
根據征求意見稿,當直播主體存在虛假宣傳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時,要采取必要措施維護消費者權益,并對直播主體實施相應處罰。
征求意見稿還明確了直播電商禁止和限制發布的產品或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