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工信部通過其官方微信公眾平臺“工信微報”回復了市民關于“民營企業能否建設5G鐵塔并出租給運營商”等問題的提問,工信部表示,“對于建設通信鐵塔,工信部未設立相關許可,基礎電信企業可自主選擇租賃相關鐵塔設施”。就鐵塔設施共建共享,工信部對基礎電信企業提出了“能共享不新建”“能共享不獨享”“落實安全責任”等三點相關要求。
據工信部,來自北京的石女士提問稱:“聽說民營企業經營建設5G鐵塔并出租給運營商業務,需要向工信部申請一個許可,請問是否屬實?”
工信部回復:“對于建設通信鐵塔,我部未設立相關許可,基礎電信企業可自主選擇租賃相關鐵塔設施。”并就鐵塔設施共建共享對基礎電信企業提出了相關要求:
一是能共享不新建。基礎電信企業應充分利用存量鐵塔資源承接站址需求,原則上同址不委托新建鐵塔。
二是能共享不獨享。相關企業新建鐵塔承接基礎電信企業站址需求的,應通過相應共建共享協調機構告知其他基礎電信企業,其他基礎電信企業應及時反饋共享租用需求。
三是落實安全責任。基礎電信企業租用鐵塔設施時,應明確相應資格條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不得租用建設程序不規范或未竣工驗收合格的設施。(記者 牛谷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