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月7日從工信部獲悉,工信部發布《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指南(試行)》(征求意見稿),提出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應依法收集、使用和保護個人信息,實施數據分類分級管理,制定重要數據目錄,不得泄露涉及國家安全的敏感信息。同時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應針對車輛的軟件升級、網絡安全、數據安全等建立管理制度和保障機制,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監測服務平臺。建立覆蓋車輛全生命周期的網絡安全防護體系,采取必要的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有效應對網絡安全事件,保護車輛及其聯網設施免受攻擊、侵入、干擾和破壞。
擔當作為新起點 改革攻堅新征程|中國信息協會第七屆理事會第二次會議暨第七屆會員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京隆重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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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協會全體會員的感謝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