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碼號使用行為,有效治理擅自啟用開通碼號,改變碼號結構和位長,改變碼號用途和范圍,轉讓、出租碼號資源等違規行為,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關于規范電信網碼號資源使用行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規范碼號使用行為、規范碼號接入行為、加強碼號事中事后監管等三方面八項要求。
在規范碼號使用行為方面,《通知》明確要規范開通碼號,規范使用碼號,規范變更手續。其中,碼號使用者須于每年3月底前參加碼號年報且須于每季度第1個月10日前繳納碼號占用費。
在規范碼號接入行為方面,《通知》提出要合規接入碼號,配合報送數據,做好監督提醒。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應與碼號使用者簽署碼號開通協議,開通碼號使用者應與碼號證書保持一致。同時,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嚴格按照批準的碼號使用主體、位長、用途、使用范圍和使用期限接入碼號。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應每月月中和月底報送本網碼號開通情況,及時報送存在違規使用碼號問題的相關數據,配合電信主管部門對碼號違規使用情況展開調查。
在加強碼號事中事后監管方面,《通知》要求引導合法合規使用碼號,堅決打擊違法違規行為。電信主管部門充分利用碼號年報、雙隨機抽查等監管手段,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嚴格碼號使用管理,規范碼號使用行為。電信主管部門對于利用碼號開展“電信網絡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或從事騷擾電話及垃圾短信等違規行為的,依規采取約談、行政處罰等方式責令改正,涉及犯罪的轉送司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