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顯示,此次考核將圍繞設施儀器的運行使用情況、共享服務成效,組織管理情況等三方面進行。其中,共享服務是指對法人單位以外的單位提供共享服務,不僅包括圍繞重大科技創新提供共享,還包括響應中小微企業需求,支撐服務外單位科技創新。
據了解,評價考核是《國務院關于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確定的重點任務。兩部委表示,此舉旨在促進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享,切實提高科技資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更好地為科技創新和社會服務。
根據該通知,本次評價考核范圍為中央級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等單位,以法人單位為考核對象,對其擁有的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原值50萬元以上的大型科研儀器2019年度的開放共享情況進行評價考核。
考核結果將成為建立獎懲機制的重要依據。通知表示,根據評價考核情況,對評價考核結果較好的單位,通過后補助予以支持;對于評價考核結果較差的單位,視具體情況予以公開通報、核減相關經費等相應的處理。評價考核結果還將作為科技創新基地、科研機構等評估的重要依據。